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第一次面试时间:2021年7月5日(周一)上午9:00开始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2021年惠安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414人,详见《2021年惠安县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应聘小学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幼儿园的学历为中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其中属于首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
3.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6月25日前提供,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福建教师招聘官方客服微信<<
注意:备注网站才能通过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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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报考疑问,添加客服老师微信咨询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完整、如实地填写《2021年惠安县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hjrs87394096@163.com(报考小学岗位),hjrs304@163. com(报考幼儿园岗位),文件名命名统一格式: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2.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95-87387040、87394096,各校报名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详见附件2。
(二)报名所需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2021年惠安县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3,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5.在职的编外合同教师,需提交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6.2021年以来最新的体检表,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7.《入职承诺书》(附件4);
8.《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5)。
(三)报考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并将考试对象名单发送给招聘学校,由招聘学校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考试
(一)具体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1.第一次考试时间:2021年7月5日(周一)上午9:00开始,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位。
2.第二次考试时间:根据第一次考试招聘和学校岗位空缺情况,由县教育局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各招聘学校,报考人员应携带纸质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报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50分。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三)招聘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对象,聘用对象同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报考人员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若选择放弃,两年内不能参加我县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
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确定聘用的编外合同教师,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编外合同教师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及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六、福利待遇
1.编外合同教师聘期为两年,工资为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编外合同教师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2.编外合同教师在婚假、产假、评优评先、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等方面与编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3.编外合同教师年终奖由学校按照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编外合同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发放的重要依据。
七、管理与考核
1.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组成的惠安县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工作的领导与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学校成立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
2.聘用期间,学校负责编外合同教师在岗期间工作材料等的收集归档,并实行滚动管理。
3.编外合同教师年度考核按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能参加我县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
八、其他事项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的“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安县教育局和惠安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惠安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7382129。
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3.2021年惠安县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
4.入职承诺书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惠安县教育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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