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30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资源配置,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投身巩义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招聘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初中、小学教师:20名
幼儿园教师: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二)报名资格
1.在巩义以外的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不包含见习期人员、从事行政后勤等服务人员);
2.学历:中小学教师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2013年以前(含2013年)参加工作的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特别优秀的(任教以来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业务称号,或获得过地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幼儿园教师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教师资格:具有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任教以来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业务称号,或获得过地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中原名师业务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侦察审查的;
3.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曾在本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辞职、调动离开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布招聘岗位和考试安排、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附照片,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照片1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符合上述年龄及学历放宽条件人员提供相应证书(包括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所在公办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30日
报名地点:巩义市教育局二楼203室
联系电话:0371-64350712,64583516
(二)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监察委等单位共同组织,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公布招聘岗位和面试安排
根据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按比例确定招聘学科及人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空余名额将根据我市学科紧缺程度追加到相关学科);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总数,按报名情况确定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以内,招聘学科、人数和考试具体安排一并在网上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教材为相应学段巩义现用教材;由考生分学科现场随机抽取试讲题目,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评委老师对试讲人员进行现场打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如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体检。如岗位未录满,其空缺名额可调剂到初中小学公开招聘同学科使用。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如某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进行二次面试,按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求,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由教育局根据我市各初中、小学需求情况进行分配,暑假后到岗工作,分配后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向巩义市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招聘人员为事业全供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及本地区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巩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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