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9月7日-11日
面试时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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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今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一轮招聘结束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8号)精神,今年9月份对空缺岗位进行第二轮公开招聘,现将我县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我县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25名。
㈠中学专任教师20名
1、城区高(完)中7名:语文3名、英语2名、物理1名、信息技术1名;
2、乡镇中学13名:语文4名、数学4名、物理1名、生物2名、音乐1名、地理1名。
㈡小学专任教师5名
1、城区小学2名:道德与法制2名;
2、农村小学3名:科学3名。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7、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学校详见《2020年浦城县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聘简章》(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有精神病史的;⑥浦城县在编教师;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㈡有关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教师岗位需统一参加笔试。
2、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报考的,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报考城区高(完)中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就读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4、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精神,可先上岗、再考证。即2020年9月底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被聘用我县的新任教师在见习期期间休产假、病假、事假的,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7、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我县所属学校教师,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三、报考程序
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在“数字服务大厅”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考平台进行注册与报考。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㈠报名
报考者于2020年9月7日—11日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填写报考志愿,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9-2842340、2842208。
㈡注意事项
1、第二轮招聘的报名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但第一轮招聘未被录用人员。
2、补充招聘报名期间未设网上资格初审程序,请考生务先看清楚招聘条件再报名,以免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资格。
四、招聘考试
第二轮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生2020年7月12日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作为其参加本次补充招聘的笔试成绩。
㈠加分
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于2020年9月14日(一天时间)。经审核、公示后,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此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㈡资格复核与面试
1、按政策性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是,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2、入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地点、方案等,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pc.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16—17日。
4、现场资格复核时若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㈢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
2、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也未违反计划生育者,视为考核合格。
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县人民政府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㈦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聘用与待遇
㈠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㈡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务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七、其他事项
㈠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c.gov.cn。
㈡考生咨询电话:0599-2842340、2842208。
㈢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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