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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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阜新市人社局、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转发的《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62号)要求,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原则
(一)本次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3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3名,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教师10名(占对应乡镇小学空余事业编制,到对应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工作),农村九年制小学教师28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二)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具体招聘岗位等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教师资格条件要求。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7日(含)至2002年8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八)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小学教师岗位的,须为阜新户籍(报名开始之日前迁入)或生源地为阜新的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不限制户籍。
(九)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九年制小学教师岗位、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报考彰武县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取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专科学历均不包括在职学历,且毕业院校可以对毕业生本人进行派遣。
(十)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彰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十一)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介绍信出具时间须在报名结束前),并自行解除与所聘单位的工作关系。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彰武教育网(www.fxzwedu.com),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8-6949826、6949810。
(二)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采取网络诚信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zwx.acnew.cn/(8月17日8时30分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8月17日8时30分正式报名开始前,将对报名网站所有数据进行清除)。
特别提示,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8月17日8时30分至8月21日12时登录报名网站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宽100像素、高120像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8月17日8时30分至8月21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另行通知。
4.在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栏时,须将教师资格种类填写清楚。示例:数学+高中教师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8月24日8时30分至8月25日24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请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以便后期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时登录使用。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接受彰武县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当同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彰武教育网进行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考生要随时关注彰武教育网发布的有关招聘方面的信息,因考生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不及时查收彰武教育网招聘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工作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一)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1.报考高中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的专业课知识;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相关内容),满分为200分,按50%计入笔试总分,题型全部为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分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通过彰武教育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现场组织进行。
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从高至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和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信息(2018、2019、2020届毕业生除外)。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彰武教育网公布。
经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 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需的基本技能,其中,幼教、音乐、体育学科除讲课之外需考察专业技能。讲课教材版本为本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60分不能聘用。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彰武教育网公布。
五、成绩计算和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依据总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县教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在选取岗位前上报彰武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彰武教育网公布。
七、岗位选取
申报同一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本岗位对应的单位,每人只限选一次。选岗通知在彰武教育网公布。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彰武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确定终聘用人选。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录教师的服务期为5年,在所聘任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交流。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条件(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被聘用的考生,应当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 请所有报名考生于2020年8月17日报名前扫下方二维码注册“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因未注册健康码和行程卡或信息不完善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自负。
2.如有从中、高级风险地区(含旅居该地的)来(返)阜考生须提前向彰武县教育局(电话:0418-6949826、6949810)进行申报,县教育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彰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来(返)阜考生需携带一次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彰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目前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隔离14天(距考试日期9月6日),并在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集中隔离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从低风险地区(含旅居该地的)来(返)阜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近7日内(距考试日期9月6日)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需持近7日内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均需截屏彩色打印,入考点查看收取),以及《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2,打印填写完整)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自8月13日至9月6日一直在阜没有外出的考生,参加考试需持近7日内(距考试日期9月6日)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均需截屏彩色打印,入考点查看收取),以及《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2,打印填写完整)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3.考生要根据所在地及旅居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考生参加笔试时,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以及考试过程中均需佩戴口罩。
5.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县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彰武教育网的有关公告。
6.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请报名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不要到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进行活动,不接触有上述区域活动轨迹人员。考试前14天应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状况及时诊疗。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彰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8-6949826、0418-6949810
查询网址:彰武教育网www.fxzwedu.com
附件:
附件1:2020年彰武县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3:2020年彰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doc
彰武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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