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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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葫人社〔2020〕116号)和《2020年葫芦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葫教通字〔202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绥中县各学校师资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50名。其中,高中教师31名;职专教师5名; 初中教师95名;小学教师160名(含特教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59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2020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经体检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绥中县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的人员。
2、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高中(含职专)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初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特教教师:具有面向特殊教育培养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具有面向幼儿教育培养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资格条件
所有报名的考生,一般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受疫情影响,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
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择业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考取相应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初中语文学科的考生,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3)户籍条件
高中(含职专)、初中教师限定葫芦岛市地区户籍;小学、幼儿园教师限定绥中县地区户籍。认定落户的有效时间截止2020年8月10日。
(4)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绥中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同步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3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
2、报名地点
报考高中(含职专)、幼儿园教师的,报名地点在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报考初中教师的,报名地点在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报考小学(含特教)教师的,报名地点在绥中县逸夫学校。
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现场时接受体温测量。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报名现场,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等候时应保持1米距离,领取报名号后按序号先后排序报名。
3、报名须提交的初审材料(自备档案袋,右上角写清姓名、学段、申报学科)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
②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③ 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 学位证书。
⑤ 《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本人《报到证》在县教育局的不提供)。
⑥ 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验证结果页面。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2020年“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已取得待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0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汇总表》(附件3),同时将个人《汇总表》发至邮箱szzpxjsyx@163.com。
(3)《2020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
(4)《2020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2020年绥中县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附件6)
报名时由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审核合格者报交材料及《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自主报名
(1)根据学科招聘指标自主报名,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且不许更改(岗位取消的除外)。
(2)面向小学或特殊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幼儿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初中以上学校培养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岗位。
(3)报考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具有小学音乐或美术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初中音乐、美术学科,一经聘用后,须无条件服从人事制度的相关要求。
5、开考比例
同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比例不小于2:1才能开考。
招聘岗位只有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低于2:1则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大于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2:1则减少此学科招聘指标,使之不低于2:1的比例。取消或减少的指标统筹调剂到其他学科;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并适当加深拓宽。
2、笔试分数
高中语文、数学笔试总分均为150分;其他各学科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小学语数学科和幼儿园考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以两科平均分计入笔试成绩;计算机学科笔试分数50分、上机操作分数50分)。
3、笔试时间
小学语数、高中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小学语文数学两科合为一场考试。
计算机笔试、上机操作各为60分钟。
其它学科考试时间 120分钟。
4、其他事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四)面试
1、面试比例
按照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讲微型课。讲课课题现场抽取,准备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详见(附件8)。
3、面试评分及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同步录取)
笔试、面试分数按各占50%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个人总成绩(高中语文、数学笔试成绩先折合成百分制),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录取成绩高者。招聘小组工作人员同步对拟录取的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绥中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同学科中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组织递补人员体检。
(七)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档案审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本人意愿依次选择相应学科对应的聘用学校。如果应聘者不同意到聘用学校任教,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相应学科聘用指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选岗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受聘用人员全部到本人所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五年内不得调转。
(二)特教岗位的10名教师聘用到我县申请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4所学校,在资源教室建成前先到县特教学校进行岗位锻炼,建成后再回应聘学校。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聘用人员,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全部实行新教师聘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期为3年。聘用学校与受聘人员都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条款执行。
(五)受聘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参加工作时间按照相关政策确定。
(七)试用期内,享受县内试用期教师相应待遇。
(八)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守绥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
(九)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招聘小组会及时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绥中县政府网站(网址:网址:http://szx.hld.gov.cn)公布,请全体考生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准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9-6123006
附件:
绥中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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